《霸总的白月光回来了,我搬空了他的家》短故事
第一章 替身的觉悟
沈念觉得自己大概是全天下最识趣的替身。
没有之一。
事情要从那条推送说起。凌晨两点十七分,她窝在陆景琛价值二十万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刷手机,微博热搜第一赫然写着——“陆氏集团太子爷陆景琛初恋白月光宋清晚学成归国”。
配图是机场偷拍,宋清晚穿着一件米白色风衣,推着行李箱,笑容温柔得像春天里开的第一朵玉兰花。评论区一片沸腾:“豪门CP回来了!”“陆景琛等了三年终于等到这一天!”“替身可以下岗了!”
沈念盯着那条热搜看了整整五分钟。
然后她关掉手机,站起来,走进衣帽间。
衣帽间很大,三百多平的复式空间,分门别类地挂满了男装女装。左边是陆景琛的区域,清一色的深色系,衬衫按照颜色深浅排列,像一支等待检阅的军队。右边是她的区域,衣服不多,大部分是陆景琛让人送来的,每一件都价格不菲,但每一件都不像她。
她站在衣帽间中央,忽然笑了。
当替身三年,她连自己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快忘了。她喜欢红色,陆景琛喜欢女人穿白色,所以她的衣柜里全是白。她喜欢吃辣,陆景琛口味清淡,所以三年来她吃的每一顿饭都没有辣椒。她喜欢笑,陆景琛不喜欢话多的女人,所以她学会了安静。
三年。一千零九十五天。她把自己活成了宋清晚的影子。
而现在,影子该消失了。
沈念做了一个决定——不是哭哭啼啼地离开,不是撕心裂肺地问“你有没有爱过我”,那些太没意思了。她要走得干脆,走得潇洒,走得让陆景琛这辈子都忘不了她。
至于怎么忘不了?她环顾了一下这间奢华的衣帽间,嘴角缓缓上扬。
她走到陆景琛的内衣柜前,拉开抽屉。
抽屉里整整齐齐叠着至少五十条内裤,黑色、深灰、藏蓝,全是同一个牌子,同一个款式。陆景琛这个人,对什么东西都要求统一,连内裤都是一个色系。
沈念蹲下来,认真地挑选。她不要新的,新的他不穿,他只穿洗过的那几条。她翻了翻,找到了那八条他最喜欢的——软得跟没穿一样的那几款。
她把八条内裤叠好,塞进包里。
然后她又去了书房,拿走了那张她陪他熬了三个通宵才签下的项目合同——复印件,原件留下,免得他真的着急。她又去了卧室,拿走了床头柜上那张她偷拍的照片——照片里陆景琛靠在沙发上睡着了,她在他脸上画了胡子。她又去了厨房,拿走了那把他用了十年的咖啡勺,不锈钢的,手柄已经磨得发亮。
最后,她站在门口,回头看了一眼这栋住了三年的别墅。
灯火通明,空无一人。陆景琛今晚有应酬,不会回来。白月光回国的消息,也许他早就知道了,也许今晚的应酬就是为她接风。无论哪种,都和她没关系了。
沈念关上门,没有回头。
天亮的时候,陆景琛回来了。
他喝了不少酒,领带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,衬衫领口敞开着。他走进卧室,习惯性地往床边看了一眼——空的。
沈念不在。
他皱了皱眉,拿出手机,看到沈念发来的一条消息:“陆先生,白月光回来了,我这个替身就不碍眼了。你答应给我的分手费我没动,但你的八条内裤我带走了,做个纪念。不用找我了,我会过得很好。——沈念。”
陆景琛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十秒钟。
然后他拉开内裤抽屉。空了三分之一,最舒服的那几条确实不见了。
他以为她会哭。以为她会闹。以为她会问他“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”。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答案——“没有,你只是像她。”残忍吗?残忍。但诚实。
她没有给他说这句话的机会。
她拿走了他的内裤。她拿走了他的内裤?!
陆景琛坐在床边,宿醉未醒的脑子转了好几个弯,最终只得出一个结论:这个女人,不按套路出牌。
他开始找她。不是因为舍不得,是因为内裤确实好穿。当然,不是因为内裤。是因为他想知道,她为什么要拿内裤。
手机、微信、邮箱,全部失联。她像一滴水蒸发在了这个城市里。
陆景琛坐在空荡荡的卧室里,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:他和沈念在一起三年,除了她的电话号码和微信,他对她一无所知。她老家在哪?她有什么朋友?她喜欢什么?她的梦想是什么?
他都不知道。因为他从来没问过。
他只知道她笑起来的弧度像宋清晚,穿白裙子的样子像宋清晚,安静不说话的时候像宋清晚。她是宋清晚的影子,而他从来没有把影子当成一个真实的人。
直到影子消失了,他才发现,房间里少的不只是一个影子。
少了八条内裤,少了床头柜上的照片,少了那把用了十年的咖啡勺,少了一整个活生生的人。
他拿起手机,给助理打电话:“给我查沈念去哪了。”
助理小心翼翼地问:“陆总,您是要追回财产吗?八条内裤的价值大约是——”
“闭嘴。找人。”
第二章 分手排练
沈念没有跑远。她就在这座城市里,在城南的一栋公寓里,距离陆景琛的别墅不过四十分钟车程。
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,这招她是从电视剧里学的。
公寓是她三年前偷偷买的,用的是自己的钱,房产证上写的是她母亲的名字。三年来,她每个月都会来这里住一两天,不是因为有别的男人,而是因为她需要一个地方提醒自己——你不是陆景琛的附属品,你是一个独立的人。
事实证明,这个习惯救了她的命。如果她没有给自己留退路,离开陆景琛的那天,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。
她把八条内裤叠好放进抽屉里,把那张画了胡子的照片摆在床头,把那把咖啡勺放在厨房的笔筒里。一切都安顿好之后,她坐在沙发上,打开了手机。
陆景琛的助理打了二十三通电话。陆景琛本人发了十二条消息。最新的那条写着:“沈念,你至少告诉我为什么要拿内裤。”
沈念想了想,回复了三个字:“做纪念。”
两秒后,陆景琛的电话打了过来。
她犹豫了三秒,接了。
“你在哪?”他的声音很低,带着宿醉后的沙哑。
“在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。”沈念靠在沙发上,语气轻松得像在和老朋友聊天,“陆先生,我已经说了,不用找我。你的内裤我会好好保管的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。
“沈念,”他的声音忽然变了,不再是不耐烦,而是一种她从未听过的、近乎茫然的语气,“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?我们之间的事,你就用八条内裤总结了?”
“不然呢?”沈念反问,“难道要我写一份三千字的分手报告,详细阐述这三年来我作为替身的心理历程,然后开个发布会,邀请全国人民来见证?”
陆景琛被噎了一下。
“你不难受吗?”他问。
沈念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收紧。难受吗?当然难受。三年,就算养一只猫,丢了也会难受,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。但她不会在他面前哭,不会让他知道她有多难受。那是她最后的尊严。
“有一点,”她如实说,“但不多。毕竟我早就知道,自己只是一个替身。”
陆景琛又沉默了。沈念听到电话那头传来打火机的声音,他在抽烟。每次他心烦的时候都会抽烟。
“见一面吧,”他说,“谈一谈分手的事。”
“还有什么好谈的?你给分手费,我滚蛋。这不是我们一开始就说好的吗?”
“说好的是你当我的女人,我出钱。没说好的是你突然消失,连招呼都不打一个。”
沈念冷笑了一声:“陆景琛,白月光回国的消息全网都在传,你以为我看不见?我没打招呼?我走之前在床头柜上放了一封信,你没看见?哦,我忘了,你昨晚肯定是去给她接风了吧,哪有心思想别的。”
电话那头的打火机声停了。
“什么信?”陆景琛的声音忽然绷紧了。
沈念愣了一下。她确实留了一封信,就在床头柜上,压在台灯下面。白色的信封,用钢笔写了“陆景琛亲启”五个字。
“你没看到?”
“我回去的时候,床头柜上什么都没有。”
两个人同时沉默了。
沈念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——有人在她离开之后、陆景琛回来之前,进过那间卧室。不是佣人,佣人不会动主人的私人物品。不是小偷,小偷不会只拿走一封信。
那是谁?
答案其实很明显。白月光回国,替身消失,信也不见了。这个故事里,多了一个人。
“陆景琛,”沈念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,“你的白月光,是不是已经去过了?”
陆景琛没有回答。但他的沉默本身就是回答。
沈念笑了。不是开心的笑,是那种“果然如此”的笑。宋清晚不仅回来了,还第一时间去了陆景琛的家。她看到了那封信,拿走了那封信。也许她就是想看看,这个当了三年替身的女人,到底给她的初恋写了什么。
“见一面吧,”沈念忽然说,“但不是现在。明天下午三点,老地方见。”
“什么老地方?”
“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咖啡馆。”
沈念挂了电话。
她靠在沙发上,盯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。那个咖啡馆她知道,就在陆氏大厦对面,三年前她在那里等面试通知,陆景琛走进来,看了她一眼,然后说了一句话:“你很像一个人。”
像一个人。不是“你很漂亮”,不是“你很有气质”,而是“你很像一个人”。从第一天起,他就告诉了她真相。她没有生气,因为那时候的她太需要这份工作了——对,工作。对陆景琛来说,她是替身;对她来说,这是一份高薪工作。
只是没想到,工作着工作着,动了心。
第二天下午三点,沈念准时出现在咖啡馆。
她穿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。三年了,她终于可以穿红色了。陆景琛不喜欢红色,说太张扬,但今天她就是要张扬。她要让陆景琛看到,她不是宋清晚的影子,她是沈念,她喜欢红色,喜欢吃辣,喜欢大声笑,喜欢在别人脸上画胡子。
陆景琛已经在了,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前放着一杯美式。他穿着黑色的衬衫,袖口挽到手肘,手腕上戴着她送的那块手表。他看起来有些疲惫,眼下有淡淡的青黑,像是昨晚没睡好。
他看到她走过来,眼神明显变了。
不是因为红色连衣裙,而是因为她的表情。她脸上没有悲伤,没有愤怒,没有他预想中的任何一种情绪。她看起来像是来赴一个普通朋友的约,轻松、自在、甚至有些愉悦。
“坐。”他说。
沈念在他对面坐下,对服务员说:“一杯拿铁,多加一份糖浆。”
陆景琛皱了皱眉:“你不是不喝甜的?”
“那是我假装不喝的。你喜欢喝苦的,所以我陪你喝了三年苦的。”沈念笑了笑,“现在不用装了。”
陆景琛沉默了片刻,忽然说了一句让她意外的话:“沈念,你真的了解我吗?你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吗?”
“黑色,藏蓝,深灰。你不穿浅色,因为你觉得浅色不够稳重。”
“那是你以为的。我喜欢白色,但我不能穿白色,因为穿白色不够有威慑力。商场上的事,有时候穿什么比说什么更重要。”
沈念愣了一下。
三年来,她第一次听到陆景琛说这种话。他从来不在她面前谈论工作,从来不分享自己的喜好,从来不做任何“多余的”交流。他们的相处模式很简单:他来,她伺候;他走,她等待。
“所以呢?”沈念端起拿铁,喝了一口。甜的,真好喝。
“所以,你了解的那个我,是我让你了解的。真正的我,你根本没机会认识。”
沈念放下杯子,看着他的眼睛:“陆景琛,你是想说,其实你对我也有感情?”
陆景琛没有回答。
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,放在桌上推过来。是一份协议,上面写着“分手补偿协议”几个字。沈念扫了一眼,金额栏写着“陆景琛名下所有财物由沈念自行选择”。
“所有财物?”沈念挑眉。
“所有。不动产、现金、股票、基金、奢侈品,你挑多少拿多少。”陆景琛靠在椅背上,语气像是在谈一笔生意,“但我有一个条件。”
“什么条件?”
“你不能直接消失。我们要排练一下。”
“排练什么?”
“排练分手。”陆景琛的表情认真得不像在开玩笑,“你见过话剧吗?演员在上台之前要排练很多遍,确保正式演出的时候不出错。分手也是一样。我们不能直接分手,太草率了。我们要提前排练,把每一个步骤都过一遍——你怎么走,我怎么挽留,你怎么拒绝,我怎么说再见。等排练好了,再正式分手。”
沈念盯着他看了五秒钟,然后笑出了声。
不是那种礼貌的微笑,是那种“你疯了吧”的大笑,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。咖啡馆里其他客人都朝他们看过来,陆景琛面不改色,端起咖啡喝了一口。
“陆景琛,你是不是被我拿内裤这件事刺激到了?脑子还好吗?”
“脑子很好。逻辑也很清晰。”他把协议推得更近了一些,“签字。然后我们去别院,你挑东西。从今天开始排练。”
沈念看着那份协议,看着上面熟悉的字迹——是陆景琛亲笔写的,不是助理代劳。他的字很好看,笔锋凌厉,和她记忆中一模一样。
她拿起笔,签了名字。
不是因为钱,虽然一千万确实很诱人。而是因为她想看看,这个男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。
“排练第一步,”陆景琛站起来,拿起西装外套,“你假装要离开,我假装挽留。来,你往门口走,我追上去。”
“……你在逗我?”
“我很认真。”陆景琛的表情确实很认真,“走吧。”
沈念深呼吸一次,站起来,转身朝门口走去。她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,每一下都像是在倒计时。一步,两步,三步。她以为陆景琛会喊住她,但他没有。四步,五步,六步。
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,扣住了她的手腕。
她低头看了看那只手——修长的手指,骨节分明,手腕上戴着她送的那块表。手微微用力,把她拉得转了个身,面对着他。
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十厘米。
陆景琛低下头看着她,阳光从玻璃门外照进来,在他的侧脸上镀了一层金边。他的睫毛很长,在眼下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。他的嘴唇微微抿着,像是在克制什么。
“别走。”他说,声音很低,低得像只有她一个人能听见。
沈念的心脏漏跳了一拍。
不是排练吗?不是说好了是排练吗?为什么心跳会这么快?为什么他的表情看起来不像在演戏?为什么她会有一种“他是认真的”的错觉?
她没有说“好”,也没有说“不好”。她只是站在那里,被他扣着手腕,两个人的心跳在十厘米的距离内各自加速。
咖啡馆的音响里放着一首老歌,旋律舒缓,歌词大意是“如果早知道会爱上你,我一定不会错过那些年”。沈念以前听过这首歌,从来没有觉得好听。但此刻,每一个音符都像是为她而唱。
陆景琛松开了手。
“排练结束,”他的表情恢复了惯常的冷淡,“效果还行,表情管理有待提高。”
沈念看着他那张“公事公办”的脸,忽然觉得很想打他。
但她忍住了。
因为他刚才握过的地方,手腕上还残留着温度。那种温度,不是排练能解释的。
第三章 新生活与旧回忆
沈念在城南的公寓里住了三天,把房子收拾得像模像样。
她没有急着找工作,反正银行卡里还有一笔积蓄,够她不工作活两年的。她把这些年攒下的钱数了数,发现数字不小——陆景琛给的分手费还没算在内。想想也是,当了三年替身,虽然没有名分,但物质上他从没亏待过她。
她开始每天给自己做辣菜。水煮鱼、麻婆豆腐、辣子鸡丁,轮着做。第一天吃的时候辣得眼泪直流,不是因为感动,是因为太久没吃辣,味蕾都退化了。吃到第三天,她已经能面不改色地生嚼小米辣了。
她还去染了个头发。三年黑长直,她腻了。发型师问她想要什么颜色,她翻了翻色板,指了指最亮的那款红棕色。“确定?”发型师问。“确定。”她说。
新发型做好的那天,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,差点没认出来。
红色的裙子,红棕色的头发,脸上带着笑,眼睛里有了光。这才是她,这才是沈念。不是谁的替身,不是谁的影子,是她自己。
手机响了,是一串陌生号码。她接起来,对面是一个陌生的男声:“请问是沈念小姐吗?我是陈氏集团的陈屿白,冒昧打扰了。”
陈屿白。这个名字她听过,陈氏集团的少东家,业界人称“笑面虎”,表面温文尔雅,内里精明得很。她和陈屿白没有交集,他找她做什么?
“陈先生你好,请问有什么事?”
“是这样,我在一个私人拍卖会上见过您,对您印象深刻。听说您最近……”他顿了顿,似乎在斟酌措辞,“恢复了单身?”
沈念的眉毛挑了起来。
消息传得够快的。她搬出陆景琛的别墅才三天,圈子里已经有人知道了。不过她也不意外,这个圈子就这么大,谁和谁在一起、谁和谁分了,比天气预报更新得还快。
“陈先生有话直说。”
“我想请您吃顿饭。顺便谈一个合作。”
沈念想了想,答应了。不是因为对陈屿白有好感,而是因为她需要开始经营自己的人脉了。离开陆景琛之后,她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,她需要一个全新的开始。
吃饭的地方是一家私密性很高的日料店,包间里只有两个人。陈屿白比照片上看起来年轻,三十出头,戴着一副金丝眼镜,笑起来很温和,像一只慵懒的猫。
“沈小姐比照片上更漂亮。”他给她倒了一杯清酒。
“陈先生不必说这些客套话,”沈念端起酒杯,但没有喝,“你说有合作要谈,请讲。”
陈屿白放下酒壶,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递给她。
沈念接过文件,翻开一看,微微怔了一下。那是一份工作邀请——陈氏集团品牌代言人,合约期一年,报酬七位数。
“我不是明星,也不是网红,”沈念放下文件,“你找我当代言人,不怕别人说闲话?”
“说什么闲话?”陈屿白笑了,“说你是陆景琛的前女友?那不正好吗?话题度有了,流量有了,比我花几千万打广告划算多了。”
沈念看着他那张笑眯眯的脸,心想“笑面虎”这个外号真没叫错。
“我需要考虑一下。”她说。
“不急,你慢慢考虑。”陈屿白夹了一块三文鱼放在她碟子里,“对了,有件事你可能想知道——陆景琛最近在找你。”
沈念拿起筷子的手顿了一下。
“我知道。他的助理打了二十多通电话。”
“不止是助理。他动用了私家侦探。整个城北的酒店、机场、火车站,都有人在打听你的下落。”
沈念放下筷子,看着陈屿白:“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?”
陈屿白摘下眼镜擦了擦,重新戴上,笑容变得意味深长:“因为我想让你知道,他不是不在乎你。他只是还没学会怎么在乎一个人。”
这顿饭吃得不算愉快,但也不算糟心。陈屿白是个有趣的聊天对象,天南海北什么都能聊,从红酒聊到赛车,从赛车聊到量子物理——虽然沈念一个字都没听懂。
离开日料店的时候,陈屿白送她上车。临别前他说了一句:“沈小姐,不管你来不来陈氏,有件事我要提醒你——陆景琛的白月光,不是省油的灯。”
沈念关上车门,没有回答。
回家的路上,她一直在想陈屿白的话。宋清晚不是省油的灯,这她早就知道。一个能在白月光回国当天就去拿走前女友信的女人,能是什么省油的灯?
手机又响了。这次不是陈屿白,是另一个她没想到的人——陆景琛的管家,周叔。
“沈小姐,”周叔的声音听起来很为难,“先生让我问您,明天有没有时间去一趟别院。他说您签了协议,可以来挑选物品了。”
沈念差点笑出声。她还以为陆景琛说“挑东西”是随口一说,没想到他是认真的。真不愧是生意人,连分手都要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。
“告诉陆先生,明天下午两点,我会准时到。”
挂了电话,沈念靠在车窗上,看着窗外流动的夜景。霓虹灯的光影从她脸上掠过,明明灭灭,像极了她此刻的心情。
她不是没有犹豫过。三年来,陆景琛从来没有对她说过“喜欢”两个字,更别说“爱”了。他对她最好的一次,是她发烧到三十九度的那天晚上,他破天荒地没有出门应酬,坐在床边陪了她一整晚。她烧得迷迷糊糊,隐约感觉到他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,凉凉的,很舒服。
第二天退烧了,他还在。她问他“你怎么没去公司”,他说“今天没什么事”。但她后来从周叔嘴里知道,那天他取消了一个价值五千万的项目会议。
五千万的项目,为了一个替身取消了。这件事她一直没想通,也不敢想通。因为想通了之后,她就没办法再骗自己“这只是工作”了。
车子停在公寓楼下。
沈念下车,走进电梯,按下十六楼。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,她在光亮的金属门板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——红裙,红发,微微上扬的嘴角。
她忽然想起了陈屿白说的那句话:“他还没学会怎么在乎一个人。”
也许吧。也许陆景琛不是不在乎,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在乎。毕竟以他的出身和地位,从小到大学会的不是“在乎”,而是“拥有”。他想要什么都能得到,从来不需要在乎什么。
沈念不一样。她不想要被拥有,她想要被在乎。
电梯门在十六楼打开,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,昏黄的光洒在地板上,像一条温柔的小路。
沈念走出电梯,掏出钥匙开门。公寓里很安静,只有冰箱发出的嗡嗡声。她换了鞋,走进卧室,看到床头柜上那张画了胡子的照片。
陆景琛在照片里睡得很沉,眉头微微皱着,像是在梦里还在处理什么麻烦的合同。她在他的额头上画了一个“王”字,左脸画了三根猫胡子,右脸画了三根,下巴加了一撮山羊胡。画完之后她笑了一个小时,差点把他笑醒。
那时候她觉得,自己大概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的。
不是“像白月光”的那种喜欢,是“沈念喜欢陆景琛”的那种喜欢。虽然她知道这种喜欢很蠢,很没有前途,很像是自寻死路。但她控制不住。
就像现在,她控制不住自己要去别院一样。
不是因为那些财物,而是因为她想见他。
这个念头太危险了,她知道。但她还是决定明天去。不是因为他,而是因为她要证明给自己看——她可以面对他,可以平静地、体面地、不带一丝留恋地拿走属于她的东西,然后转身离开。
她可以做到。
大概吧。
沈念关了灯,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听着窗外偶尔驶过的车声。那八条内裤还躺在抽屉里,她没舍得穿,也没舍得扔。
不是因为有感情,而是因为——真的很好穿。
这是实话。
第二天下午一点五十,沈念站在了别院门口。
别院在城北的山脚下,占地不小,是一座中式风格的院落,白墙灰瓦,竹林掩映。这里是陆景琛的私人领地,连宋清晚都没来过。沈念是唯一被邀请进入这里的女人。
陆景琛不在,只有周叔在。
“沈小姐,先生让我告诉您,您想要什么就拿什么,不用客气。”周叔递给她一个平板电脑,上面是别院的物品清单,“这是所有的财产明细,您可以慢慢看。”
沈念接过平板,翻开第一页就愣住了。
清单列得极其详细,从不动产到古董字画,从家具到餐具,甚至连厨房里的调料都登记在册。最离谱的是,最后一页有一行手写的备注:“内裤除外,已损失八条,不可再生资源。”
沈念盯着那行字看了十秒钟,嘴角抽了抽。
这个陆景琛,连在清单上都要皮一下。
她没有客气。
她挑了一张限量款的床垫,据说是意大利工匠手工打造的,全球只有十张,价值七位数。她挑了一套德国的厨具,一套英国的骨瓷餐具,一套丹麦的音响。她挑了书房里的红木书桌、客厅里的波斯地毯、院子里的那套藤编桌椅。
她还挑了车库里的那辆红色保时捷。
陆景琛不喜欢红色,但沈念喜欢。三年前她第一眼看到这辆车就想要,但陆景琛说“红色太张扬”,她就没有开口。今天她要了,不是报复,是补偿。补偿她这三年来失去的所有“喜欢”。
周叔在旁边记单子,越记表情越微妙。当沈念指着墙上一幅画说“这幅也要”的时候,周叔终于忍不住了:“沈小姐,这幅画是先生的母亲留给他的,您确定要?”
沈念看了看那幅画,是一幅油画,画的是一片麦田,金黄色的麦浪在风中起伏,美得让人心醉。她知道这幅画对陆景琛的意义,因为他在某个深夜曾经跟她说过,这是他母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。
“不要了,”她说,“换那个花瓶。”
最后,她挑的东西装了两辆卡车。周叔看着那些被搬空的房间,脸上的表情像是刚经历了一场海啸。
“沈小姐,”周叔欲言又止,“您拿这么多东西,先生那边……”
“他不是说了吗?所有财物,任意挑选。”沈念拍了拍周叔的肩膀,“周叔你放心,他要是怪你,你就说是我逼你的。”
周叔苦笑。
沈念坐上那辆红色保时捷,发动引擎,V8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别院里回荡。她摇下车窗,对周叔挥了挥手。
“周叔,帮我转告陆先生——内裤我会好好用的。”
车子驶出别院,扬长而去。
后视镜里,别院的轮廓越来越小,最后消失在路的尽头。沈念收回了目光,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。
她没有回头。
因为她知道,这一走,就真的结束了。
至少她以为结束了。
第四章 一千万的邀请函
新生活比沈念想象的要有趣得多。
她买了新房子,不是公寓,是一栋小别墅,在城南一个安静的小区里。别墅不大,两百多平,够她一个人住,也够那辆红色保时捷停在车库里。她把从别院搬来的家具一件件安置好,床垫放在主卧,厨具放在厨房,地毯铺在客厅,音响摆在电视柜旁边。
她还特意给那八条内裤买了一个专门的抽屉,樟木的,防虫防潮。
朋友问她:“你留着他内裤干什么?闻味道?”
沈念白了她一眼:“你不懂。这是一种仪式感。就像分手要删联系方式、要把前任的东西扔掉一样,拿内裤是我的仪式。”
“你这是什么仪式?分手仪式还是盗窃仪式?”
“兼而有之。”
朋友无语。
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。沈念每天睡到自然醒,自己做饭,自己逛街,自己看电影。她开始学着享受独处,虽然有时候半夜醒来,身边空荡荡的,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——旁边是不是少了一个人?
但只是一瞬间。
她把自己调整得很好,好到连她自己都差点信了。
直到那张邀请函出现在她的信箱里。
邀请函是黑色的,烫金的字体,封面上印着一个熟悉的logo——那是陆氏集团旗下高端酒店的品牌标识。打开一看,内容是邀请她参加陆氏集团的年度慈善晚宴,地点在景和酒店,时间在下周六。
邀请函的末尾有一行手写的字:“务必到场。——陆景琛。”
沈念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陆景琛的字她认得,凌厉的笔锋,撇捺之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霸气。这行字写得很用力,力透纸背,像是在强调什么。
他为什么要邀请她?他们已经分手了,她搬空了他的家,拿走了他的内裤和保时捷,他应该恨她才对。为什么还要请她参加晚宴?
除非——他想让她看到什么。
沈念把邀请函放在桌上,给陈屿白发了一条消息:“陆氏集团的慈善晚宴,你去吗?”